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旗下讲话

将法治的种子播撒于心

日期: 2023-02-27 17:18:30      来源:校办

2022级高一(11)班戢辰曦 (19)班饶俊杰(22)班余海洋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曾堰东,是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所长,很高兴来学校参加这次活动。

时间过得真快,2022年转瞬即逝,迎来了2023年的新学期。“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书香醉人时”,学年伊始,在这里,我预祝各位同学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学业有成!“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初春的校园里新枝吐翠,伴随着朗朗书声,充满希望,精致而美好。但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它的前提首先是要有安全稳定的环境,这个环境更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珍惜、共同维护。借此机会,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朝阳路派出所所长、十堰一中法治副校长曾堰东

首先,我跟同学们一起谈谈如何提高法律意识。

一是要尊法,让法治信仰扎根于心。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同学们,你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生力军,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不断汲取文化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夯实法学根底,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二是要守法,让规矩意识扎根于心。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认为,“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礼让,大到依法治国,唯有严格约束自身行为,自觉遵守法律、不逾规矩,凡事以法律为权衡、决不贸然行事,才能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反之,如果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漠视法律,在法律法规的边缘徘徊,甚至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给自己的人生抹上污点。三是要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我国现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同时《刑法》《民法典》等法律中也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法条规定。我们不仅要学会分辨真伪是非,还要擅用法律武器,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能够勇于自我保护,善于摆脱困境,敢于维护权益。

下面,我再跟同学们讲讲如何增强防范能力。

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伤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在校园中,因为有学校的管理和保护,同学们受侵害的可能性较小,但校园欺凌和电信网络诈骗可能会遇到,我重点讲讲这两类情况的防范。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发生了多起校园欺凌引发的案件,一桩桩、一件件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事例让人触目惊心,也让我们更加关注校园安全。如2022年9月9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三溪中学一名女生被逼下跪并遭多人打耳光。整个打耳光的过程中,不仅有女生帮忙计数,还有女生在旁边拍摄。后经阳新县警方调查,该欺凌视频属实。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的学生伍某某、明某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行政拘留;对张某等不满14周岁学生及其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

(二)如何处理他人对自己的欺凌行为?

在面对同学之间的欺凌行为,我们要坚决做到零容忍,要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是不能“怕”。面对校园欺凌时不害怕,要敢于抗争。面对对方第一次的试探行为不要采取妥协纵容的方式来处理,这样就变相鼓励了凌霸者,就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有效防范校园暴力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造成暴力升级,导致眼前吃亏。

二是及时报告。我们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与之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在遇到校园欺凌行为后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无论对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相反的会在无形中助长了对方的气焰,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敲诈和殴打事件的发生。

三是维持健康的人际关系。这也是防范校园暴力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欺凌的对象。要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朋友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

校园欺凌不仅会在受害者心里留下巨大的阴影和创伤,也在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了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的严肃批评和教育,甚至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处罚。在这里我也要提醒大家一下,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与学校家庭共同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们再讲讲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去年一年,我们派出所辖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达500余起,受害人员里也有一部分是在校学生,甚至也有个别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受害者就来自我们学校。在这些受骗者中,少的被骗几十上百元,多则甚至几千上万!下面,我介绍几种学生最易上当的“伎俩”,希望大家认真听,不要上当受骗。

一是兼职刷单诈骗。去年3月,我辖区某校一学生在寝室玩手机,无意中看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刷单消息,就按照上面的消息加了对方的QQ,对方发了个二维码,学生用QQ扫码后支付了120元,之后对方给学生的支付宝返了125元。之后对方又发了一个二维码,学生用支付宝扫码后支付了360元,随后又用微信给对方的银行账户转账2520元。之后对方再也没有返钱,学生发现被骗后报警。

二是网购退款诈骗。去年5月,受害者报警称其接到电话,对方称其在淘宝网上购买的鞋子有质量问题,并承诺给其退款。当事人信以为真,和对方加微信,后对方要求当事人扫对方通过微信提供的二维码,并解释这是退款程序,当事人通过微信扫码后,被转走5230元。

除了以上几类案例,冒充熟人(特别是在QQ群里冒充老师家长)、网上交易(特别是各种账号买卖)等都是容易发生在校园中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大家就记住一个口诀就行,“不听不信不转账”。绝对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等着你,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再高明的骗术,也与你无关!

最后,我跟同学们交流一下如何保持心理健康。

一个健康的人,应该具有两个和谐:一是自身的和谐,二是自身与外界的和谐。完美的健康不是单一的,是多元的,心理健康不仅有利于我们的身体健康和良好学习成绩的取得,还能使我们能够正确地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适应能力。

一是要正视自身,志存高远。要了解自己的优点、缺点,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妄自菲薄,既要自尊自爱,又能尊重他人。牢固树立远大目标,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二是要正视现实,直面困难。学习生活中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要保持清醒客观,勇于面对,找出解决方法,胜不骄败不馁。三是善于交往,和谐相处。对待老师同学要以尊敬的、信任的、谦让的、诚恳的态度,做到团结友爱,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齐心协力,共同进步。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只能交流到这里,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最终要靠自觉刻苦学习,做到自尊自爱、自警自省。最后,再次祝愿同学们学习进步、身心康健,谢谢大家!

(曾堰东: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所长,十堰一中法治副校长,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校法治教育、综治安全等工作,为平安校园建设和学校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校长:龚涛 ┋ 地址:十堰市五堰北街17号 ┋ 校办电话:0719-8117037 ┋ 校长信箱:syyzxb@126.com

鄂ICP备06005983号 42030202000140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Copyright © syyz.shiyan.gov.cn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