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我校2025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拟招收体育特长生15人。其中:
A类:男子足球3人(非守门员),乒乓球3人,网球3人;
B类:男子足球3人(非守门员) ,田径3人。
二、报名条件
A类: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被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代表十堰市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技比赛(含湖北省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类体校组和中学生组、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湖北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并取得个人单项(含双打、混双项目,不含团体、接力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篮球、足球、排球)前八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赛项目为奥运项目和湖北省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类体校组和中学生组项目。具体名单以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认定,并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为准。
B类:身体素质突出,具备一定体育专业基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
1.体育特长生A类: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被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或者代表十堰市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参加湖北省运动会(体校组和中学生组)、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湖北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并取得个人单项(含双打、混双项目,不含团体、接力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篮球、足球、排球)前八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名单以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认定,并在市教育官网公示为准。)
2.体育特长生B类报名资格由十堰市第一中学认定。
四、报名及测试时间
1.报名方式:联系赵老师(13277194474)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17:30。
3.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上午8:00开始点名,点名未到视为弃权,8:30开始测试。
(二)测试地点:十堰市第一中学田径场。
(三)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凭本人体育准考证,到考点学校参加测试。
2.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凭本人体育准考证入场。
3.考生进入测试场地到指定地点集中,必须按时参加点名检录,凡3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
4.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服从安排,不得在场地内随意乱跑乱窜、大声喧哗。
5.考场除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项目主考、副主考和现场协调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6.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自觉反对不正之风,抵制不良行为,若发现违纪舞弊现象,一律严肃处理。
五、测试项目及顺序
足球:运球过杆射门→传准→5*25米折返跑→实战
田径:100米→立定跳远→铅球→专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子铅球5kg、男子铁饼2kg、男子标枪700g、女子铅球4kg、女子铁饼1kg、女子标枪600g)
网球:立定跳远-----400米-----专项能力测试
乒乓球:立定跳远-----400米-----专项能力测试
六、评分及录取办法
(一)评分
1.足球:参照单招标准执行,运球过杆射门20%,传准20%,5*25米折返跑20%,实战40%
2.田径:参照全国田径单招项目测试标准。其中100米跑占20%,立定跳远占20% ,铅球占20% ,专项测试占40%。
3.网球:
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身体素质测试:立定跳远,400m各占30%
专项能力测试:发球,正反手击球,各占20%
测试方法与要求
身体素质测试方法:立定跳远按照十堰市第一中学田径类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400m按照十堰市第一中学田径类特长生专项400m评分标准。
专项能力测试:(1)发球测试方法:考生站在底线发球,采用上手发球向1区2区各发10个球,擦网重发不计数。共10个球,每个有效球记2分。每人两次机会取较好一次。(2)正反手抽球测试方法:考生站在底线附近,陪练在场地对侧供球到考生正,反手半区位置,每个考生正反各打5个直线,5个斜线(正反手直线或者斜线以单打场地划分,球落入发球线与底线区域为有效击球)。共10个球,每个有效球记2分。每人两次机会取较好一次。
4.乒乓球:
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身体素质测试:(1)立定跳远,(2)400m各占30%
专项能力测试:(1)1分钟左推右攻,(2)1分钟正手拉球各占20%
测试方法与要求
身体素质测试方法:立定跳远按照十堰市第一中学田径类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400m按照十堰市第一中学田径类特长生专项400m评分标准。
专项能力测试:(1)1分钟左推右攻,按照附表1标准计分;(2)1分钟正手拉球,固定人员发下旋球,考生正手拉球。按照附表2标准计分。
(二)录取办法
A类:中考分数须达到十堰城区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的50%。录取学校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后,按照专业测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B类:中考分数须达到达到十堰城区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学校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后,按照专业测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